向州指挥部负责,落实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直接指挥爆炸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指挥部专门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职责
1、情报信息组由州公安局牵头、甘南军分区、武警支队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收集爆炸事故有关情况信息,提出分析、预测、防范等工作建议并负责上报下达处置工作情况。
2、现场勘查调查组由州公安局牵头,州安监局、州建设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保护,调查、勘查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现场状态应通过拍照、摄像、绘制事故现场图做好详细记录。
3、行动处置组由州公安局牵头,甘南军分区、州武警支队、州安监局参加,主要负责现场管制,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消防救护工作,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治安、刑侦等部门负责对事故的原因,性质的调查核实,对事故责任人和有意制造事故的违法犯罪人员,要立即采取监控措施,爆炸现场排除隐患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置。
4、医疗救援组由州卫生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交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受害人员的救助治疗工作,对被困人员要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及时组织救助。
5、后勤保障组由州财政局、州计委负责,做好经费和物资的保障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处置事故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成员部门要在州、县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强化责任,严密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互通情况,密切配合。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三)参加救援的各部门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各行其是,擅离职守,要加强请示、报告,做到令行禁止。
(四)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及时组织救援,救援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由州政府法制办会同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甘南州处置爆炸事故工作应急预案成员单位领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