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军分区副司令员樊建国
武警甘南支队参谋长乔振洲
成 员:
州公安局副局长魏力兴
州安监局局长唐义龙
州环保局局长朱发祥
州卫生局副局长陈明智
州财政局副局长房玉和
州交通局副局长道知次旦
州建设局副局长扎西才让
州指挥部设在州公安局,指挥部下设情报信息组、现场勘查组、行动处置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二)事发地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分管县(市)长任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门工作组,指挥部的指挥位置由事故地视情确定。
四、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助作战。处置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工作要在州、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实施,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助作战”的原则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交警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地政府各部门处置有困难时、由上级政府组织其他县(市)增援,发生跨县、市区的突发事件,由上级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处置。
(二)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准确了解事故原因和有关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置,根据事故波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采取自救和社会救援两种形式实施救援。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安监、环保、卫生部门。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处理;属于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根据《甘南州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的处置措施处置。
(三)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各部门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敏捷,行动迅速,在确保安全或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的前提下,妥善处置各类事故。
(四)属地管理,依法处置,各司其职。处置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遵循法律原则,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工作。
五、职责任务
(一)州指挥部职责
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调动全州爆炸事故处置力量和资源;随时向省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事发地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二)事发地指挥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