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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陇南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情况的通报

  (四)克服地震灾害影响,努力完成普查工作。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全市各县区均遭到地震不同程度的破坏,使普查工作一度中断,影响了普查表的审核、整理以及计算机录入工作。为挽回因地震影响的工作进度,各县区普查办工作人员一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一边冒着危险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截至8月初各县区均完成了普查数据的录入工作,各县区第一次普查数据已直报国家普查办。

  市普查办从8月中旬开始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要求,对全市九县区进行了质量核查,各县区也正在按照市普查办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努力提高全市污染源普查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查表填报质量有待提高

  当前污染源普查进入了关键阶段,表格质量直接影响着数据录入工作,决定普查工作的成败。从这次核查的情况看,陇南市和各县区普查机构在表格质量审核和核查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普查表需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普查表漏填率较高,普查表格填报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本次抽查四县区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440个样本中,发现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样本168个,涉及问题738个。这些问题多数是普查表漏填较多和填报不规范问题,也有共性问题,主要是基础工作薄弱、普查员普查知识欠缺,认识理解不到位,普查对象填报不认真、基层五级审核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对普查表中具体指标理解有误所造成的。

  从本次核查的四个样本区来看,“指标漏填率”较高,有的表格甚至整页空白,超过国家规定小于1.5%的要求,“指标填报差错率”达到国家规定小于1.5%的要求,不合格样本比例为38.2%,超过国家规定小于30%的要求。

  (二)普查监测数据使用率偏低

  从核查结果看,虽然针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测,但填报数据却大多采用产排污系数进行核算。由于监测频次不够,加之没有及时向县(区)普查办及普查对象提供监测数据,导致部分普查监测表填报数据不全。

  (三)普查经费不足

  污染源普查工作量大,技术性强,时间紧,环节多,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目前是污染源普查的重点阶段,基层的普查经费亟待进一步落实。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集中在县区一级,因此基层普查工作应当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保证普查基础工作的顺利进行。核查时发现基层普查经费普遍不足,陇南市共编制普查经费预算328万元,全市各县(区)目前共落实147万元(其中工业源生活源79万元,农业源68万元),加上国家和省级补助97万元,实际落实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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