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张掖市金融业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张掖市金融业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张掖市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文件精神,营造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不断完善对服务业的金融服务,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树立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责任感。
服务业发展水平是体现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内在要求,是扩大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需要。金融系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张掖市“工业强市,产业富民,推进城镇化建设”发展战略,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充分考虑全市服务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坚持重点支持与统筹发展相结合,市场导向与政策扶持相结合,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08〕7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加快金融业务产品创新,加大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入力度,改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对城乡服务行业的推动和支持作用。
二、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为服务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1、积极培育银行类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金融管理部门要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提供综合性、多样化、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营业网点、拓展电子服务渠道,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加强和改进对客户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要倡导实施金融服务品牌战略,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机制,推动资金流向服务业发展领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作机制、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形成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长效机制,增强银行业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能力。
2、提升证券机构吸引资金能力。逐步转换业务重点,创新业务范围,综合考虑服务企业的特点,充分发挥证券市场融资功能,拓展服务业融资领域,为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直接融资便利,发挥地方级证券机构有力的资金充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