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张掖市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2008年10月22日)
为积极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银行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银行卡是集消费、结算、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银行卡产业发展状况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扩大对外开放,改善城市商业流通领域支付环境,提高物流和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扩大税基,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强化反洗钱工作,促进地方居民消费增长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按照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以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要求,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在银行卡联网通用的基础上,以全面推进银行卡广泛应用为核心,以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完善用卡环境、鼓励自主创新、提高技术手段、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形成市场主体多元化的银行卡产业链,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向全社会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08年末,争取把“金脉步行街”等主要商业街区建成“刷卡无障碍优秀示范街区”;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全市持卡消费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全市重点商业街区、星级酒店、重点旅游景区的服务企业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基本形成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商贸、旅游、酒店、电子商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