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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3)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节水管理网络图以及工作记录;

  (4)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措施;

  (5)用水原始记录(水费发票复印件)和年度用水统计分析报表;

  (6)用水情况巡回检查及问题处理记录;

  (7)给排水管网现状图,如计划近期改造,应提供改造规划图;

  (8)内部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节奖超罚的文件及相关资料;

  (9)用水计量管理制度的文件;

  (10)近期计量网络图;

  (11)用水设备、管道、器具定期检修制度及相关检修记录;

  (12)节水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及运行管理和维修记录。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六、申请表格

  《深圳市用水计划申请表》(附表1)、《深圳市用水计划备案表》(附表2)、《节水型企业(单位)申请表》(附表3)、《深圳市单位用户年度用水节水情况表》(附表4)。

  上述表格均可到深圳市水务局行政办文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水务网(http://www.szwrb.gov.cn)或深圳节水网(http://www.szjieshui.gov.cn)上免费下载。

  七、审批或登记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水务局。

  八、审批或登记决定机关

  深圳市水务局。

  九、审批或登记程序

  申请人到深圳市水务局递交申请或备案资料--深圳市水务局审核或确认--申请人领取审批或备案文件。

  十、审批或登记时限

  (一)核定年度用水计划的,为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为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考核节水型企业(单位)的,为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深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合格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五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

  十一、审批或登记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核定年度用水计划的,为《深圳市单位用户年度用水计划通知书》,有效期一年(建设项目施工用水计划不足一年的,有效期截止到建设项目计划竣工之日);

  (二)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为《深圳市单位用户调整年度用水计划通知书》,有效期到当年年底;

  (三)考核节水型企业(单位)的,为深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合格证明文件,长期有效。

  法律依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三条

  十二、审批或登记的法律效力

  (一)供水企业按照核定或者调整的用水计划向单位用户供水;

  (二)用户通过国家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后,其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可不经核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后报市水务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法律依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九条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年度用水计划每年核定一次。

  不定期对节水型企业(单位)进行复查或抽查。

  法律依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

  附表1
  受理编号:

  深圳市用水计划申请表

  用户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类型:□ 下一年年度计划   □ 年度总量调整   □ 年度总量不变   □ 施工用水

  □ 建设项目正式用水

申请单位(盖章)

所在行政区域(区、街道)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1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2

联系电话

手机

申请年计划用水总量(m3

上一年度计划用水总量(m3

增减量(m3

年度计划用水总量(m3

调整前:        调整后:

节水设施验收情况

验收日期:       是否备案:

水平衡测试情况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合理用水水平系数:  测试机构: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计划用水量

(m3

计划值

申请/调整值

核定值

申请理由

用水人数增加(人)

经营(租赁)面积增加(m2

生产产量增加

用水设施增加

生产用水设备

辅助用水设备(空调机组或其他)

经营性质变化

绿化面积增加(m2

其他(属施工用水及建设项目正式用水的在此栏填写项目概括)

提交材料目录

以下为节水管理机构核定审批办理栏

办理意见:

      

承办人: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初审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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