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第十四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的通报
(浙政发〔2008〕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2008水利年度,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积极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强塘部分)、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千库保安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依法加强水利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水利保障。为鼓励先进,根据水利“大禹杯”评选办法的规定,决定对浙江省第十四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弘扬大禹治水精神,争创新业绩。各地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借鉴优胜单位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水利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第十四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