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川府发[2008]38号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切实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创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按照全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部门应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确保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有条件的部门争取达到“双百”目标,群众评价满意率95%以上。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两集中、两到位”方案组织实施,严格定岗、定责、定人,确定首席代表,做到集中办理、现场办结。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结率,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各部门要把本部门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对窗口首席代表下达统一的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应使用电子印章并现场发放证照、批文;对不再行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应切实履行好其他职责,配合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省直部门于年底前基本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市(州)部门要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县(市、区)部门要于2009年底前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切实改善政务服务环境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要挂牌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对首问事项要如实登记并跟踪办理。各窗口首问责任人是首问责任的直接责任人,部门窗口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是首问责任的分管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咨询、办事的人员应主动热情,以礼相待,仔细耐心地解答申请人的询问,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及时办理审批事项,不得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即办件应当场办结;属于承诺件的则负责出具受理通知书,代表本部门做出承诺;对手续、材料不齐的,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履行职责,主动为申请人服务。各部门要加强对窗口首问责任岗、首问责任人和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实现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凡需当事人递交文字材料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应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制作示范文本,便于办事群众填写。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窗口实施首问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对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