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8年泸州市文化先进单位的通报
(泸市府函〔2008〕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按照《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创建泸州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06〕66号)精神,今年有近50个单位开展了文化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根据各申报单位的自查材料和各区县组织的初查情况,市创建办公室对各区县初查后推荐出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复查验收。经过验收,有23个单位已经达到了泸州市文化先进单位的标准。为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等23个单位2008年“泸州市文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我市群众文化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泸州市文化先进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2008年泸州市文化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