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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08〕5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一些农村地区焚烧秸秆现象比较普遍,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节约利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领域,调整秸秆综合利用结构,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秸秆的种类和分布,结合各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多形式多途径做好秸秆综合利用。

  --科技支撑,循环利用。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加强免耕秸秆还田、秸秆生物质能、秸秆快速降解微生物菌剂、生物蛋白饲料等技术示范与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政策扶持,公众参与。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利用财政、价格、税收等杠杆,配合“秸秆禁烧”等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基本解决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和大中城市郊区秸秆废弃和田间焚烧问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15年,秸秆废弃和田间焚烧问题全部解决,利用途径实现多元化,秸秆收储体系基本建立,利用产业基本形成,利用效益明显,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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