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提高政府运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发挥政府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主导、示范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严厉查处各种侵权行为,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保护创新创业成果,制止不正当竞争。
(二)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评比活动。市有关部门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检查,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并报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备案,禁止多头重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当事人为主,督促和帮助整改。
(三)加强外商投诉协调与处理。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各类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健全外商投诉受理服务网络,加大对外商投诉的调解力度,对直接受理的投诉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投诉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回复交办机关。
(四)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中介服务。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形成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外商投资企业有权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会计、审计、公证、评估、咨询、职业介绍、人才信息等中介服务机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的服务。引进省外、市外中介机构,建立竞争机制,降低收费标准,不断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整顿中介市场经营秩序,对不守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经济、行政、法律和舆论等手段予以规范和制裁。
(五)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政策和资讯的发布,为投资者提供最新信息。在政府网站上收集外商和旅游者提出的问题,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在网上公布,方便来访者查询。健全外商投资网上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备案、咨询和投诉等在线服务。
五、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进一步营造和谐便捷的人居环境
(一)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市区市政、公交、宾馆、住房、酒店、大型超市、现代物流、商业街、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营造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为外商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外商子女可以在市区范围内选择就读学校。加快南通国际学校建设,为外籍人员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