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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建立管理制度。各县区按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要求奶站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鲜奶购销台帐制度和收售奶记录制度,为生鲜奶质量追溯提供依据;建立健全设备消毒制度和生鲜奶质量自检制度。对奶站质量监督员,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规范。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例行监测等制度,对奶站实施全面有效地监管。

  (六)强化安全监控。一是集中开展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专项抽检,加大对蛋白饲料原料的整治力度。二是开展饲料生产企业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原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三是坚决追查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源头,彻底查清来源和流向,对有问题的饲料产品要封存并做无害化处理,坚决防止有害饲料产品流入市场。

  (七)加强疫病防控。重点做好奶牛的口蹄疫、结核病和布病防控工作,加大免疫力度,强化疫情监测。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6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准备工作。各县区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填写奶站基本情况表上报。

  (二)全面整治阶段(9月27日至10月22日)。对奶站逐一清理,对生鲜奶进行质量抽检,对质量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0日)。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规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各项管理措施,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组织人员对重点县区、重点目标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县区通报批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奶站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温守荣 副市长

  副组长:李 耕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兆强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李浓光 市经委副主任

      苏其富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静源 市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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