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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宁市服务两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联系电话:5530735,传真:5512925),办公室的职责主要承担“两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中抽调。

  (三)各职能组

  1.工矿企业生产安全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安全工作方案。

  2.交通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交通局、农机管理中心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3.消防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4.建筑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建委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监局、质监局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建筑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安全工作方案。

  5.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质监局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6.旅游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园林局、商务局、卫生局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安全工作方案。

  7.水上交通安全组

  牵头单位:南宁海事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监局、交通局、水利局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8.民航铁路运输安全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经委、口岸办、交通局、气象局、南宁铁路局等部门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两会一节”期间民航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民航铁路运输安全工作方案

  9.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监局、建委、园林局、旅游局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案。

  10.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经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民爆物品安全工作方案。

  11.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监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两会一节”期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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