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点带面、群众自愿的原则。项目应选择在地方政府领导重视、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和资源有优势的县市区和乡镇开展,不搞违背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四)分项目申报的原则。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依规依程序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项目论证过程中应广泛征求项目区及周边农民的意见,并予以公示,依法维护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资金来源
(一)市、县两级收取的耕地开垦费;
(二)返还给市、县两级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三)市、县两级可以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的农土资金;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资金整合、内容叠加、成果共享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整合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通乡通村公路资金、水利建设资金、退耕还林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并积极吸纳民间资本。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全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试点工作。
(二)专项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挂钩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调查,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和可行性,并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
《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区选择的主要依据和可行性,项目区内的基本情况,如人口、户数、面积、自然地理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情况等,提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分年度实施的步骤,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和使用、归还计划,资金预算及筹措的主要渠道,取得的预期目标及相关成果资料,提出确保项目区实施计划顺利完成的相关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其他对策措施等。
(三)项目区申报
项目区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申报单位和项目区资料的审查并进行现场选址。凡符合规定的填写《常德市城乡建设用地挂钩项目选址定点单》,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1.项目区申报资料包括:
(1)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区的人口、面积、自然地理概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利用规划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