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8〕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常德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当前良好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确保地方经济金融安全,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动、健全和完善全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为出发点,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同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将风险防患于未然,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常德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李爱国任组长,市政府副巡视员、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汤向荣,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麦秋任副组长,市金融证券办、常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信访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中国电信常德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德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德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证券办,由市金融证券办主任涂贤春任办公室主任,常德银监分局局长唐圣奇、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冉黎明、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刘新华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