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冀政函〔2008〕105号 2008年10月1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我省环京津地区休闲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交通设施日趋完善,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市场巨大、前景广阔。为推动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现对《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冀政函〔2008〕82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原则
(一)坚持优先发展的原则。建设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分析河北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准确把握旅游业发展趋势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关市、县在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时,要把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统筹考虑,优先发展,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的综合效益在GDP中的比重要逐年提高。在3至5年内,初步建成六大功能区、七大产业聚集区和一批休闲城市(县)。经过10年左右时间,把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成国内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并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带、生态保护带、区域合作带、民生改善带和产业示范带,全省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提高到8%以上,成为省内重要支柱产业。
(二)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快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活和优化各种旅游生产要素,促使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转变,将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的开发建设,应立足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休闲旅游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要准确把握休闲旅游的产业规律和特点,在建设、管理和服务各个环节,充分体现人本理念,注重现代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以及人性化、亲情化、精细化,提高舒适度、美感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有效保护、科学开发、持续利用”,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破坏性使用。要采用现代科技和先进工艺,实现节能、节水、环保,使资源得到集约利用、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持续改善。要高度重视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