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加快矿井技改进度。所有技改矿井必须按设计施工,按期完工,严禁边生产边技改或只生产不技改。2008年底前,所有技改煤矿要基本完成技改任务,实现技改工作大头落地的目标。(四)要狠抓“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工作。一是抓好正在开展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在此基础上,对受瓦斯威胁严重的煤矿实施重点管理,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要求,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抽放、通风管理、监测监控体系,防范瓦斯事故。二是加强煤矿水患治理。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对受水患威胁严重的汝州市小屯矿区、鲁山县梁洼矿区、宝丰县周庄矿区、郏县西黄道矿区等重点区域要实施重点管理。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坚持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探放水设备及防治水专业队伍,杜绝煤矿各类水害事故。
三、统筹兼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统筹兼顾,进一步深化其他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非煤矿山领域: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行井工矿山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继续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凡下游有村庄、住户、重要工业设施、工矿企业的尾矿库及危库、险库一律停产。督促中加公司李家沟尾矿库和舞阳矿业公司罗寺沟尾矿库进行治理。危险化学品领域:10个县(市)、区要认真开展互检工作,防范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泄露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烟花爆竹领域: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定量储存,做好仓储安全监管。道路交通领域: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拒绝超速、超员、超载”百日专项行动。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查处、纠正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严密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危险路段、桥梁要进行重点整治。消防领域: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建筑领域: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要立即实施停工整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