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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老兵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老兵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沪交[2008]40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新老兵运输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通知要求和上海市2008年新军交、军供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为确保完成本市水路运输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2008年新老兵水路运输工作,对于维护当前安定团结的政治大局、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把新老兵水路运输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第四季度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为加强本市新老兵水路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上海港新老兵运输领导小组”,市交通港口局朱建华副局长任组长,局航监处王煜副处长和上海港航务军代处周卫强主任任副组长,本市水路相关港航单位与管理机构参加。领导小组下设上海港新老兵运输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办公地点设在吴淞客运中心,具体负责计划调度、现场指挥、安全保卫、票务分配等工作。联合办主任由市交通港口局航监处王煜副处长兼任,联合办成员单位由上海港航务军代处、局航监处、局洋山办、上海港码头管理中心、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上海港吴淞客运中心、上海洋山深水港客运站、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客运轮船公司等单位派员参加,并商请市军供站(并协调医生)、市巴士公交公司宝山分公司、上海港公安局派员参加联合办的工作。联合办成立后,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做好运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新老兵运输工作顺利展开。

  二、明确运输时限,做好运输准备

  2008年退伍老兵运输从11月25日开始,入伍新兵运输从12月10日开始,均至12月31日结束。入伍新兵以整批(计划)运输为主,退伍老兵以分散运送(零星购票)为主。

  各有关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五部一局”联合颁发的《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运输规定》,严格按规定贯彻执行。有新老兵运输任务的单位要密切配合联合办采取切实措施,对港口、船舶和进出港通道进行检查修整,及时解决好运输环节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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