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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

  (四)市推进办负责对推进计划实施进行检查与协调。
  第六条 (部门职责)
  建立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评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部门管理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并组织对专项资金年度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推进计划,并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抽查和评估。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并与市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负责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相关设备制造企业、科研、设计机构开展对分布式供能系统和新型高效燃气空调新技术的攻关,促进关键设备国产化,提高系统集成水平,降低设备造价和系统维护成本。
  市消防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上海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的推广应用。
  第七条 (附则)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设备投资补贴申请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全称)

地址(所属行政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机组基本情况:

机组型号

生产厂商

机组安装位置

铭牌编号

机组总台数

机组总制冷量或发电量

申请补贴资金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备注: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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