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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关于十二个社会建设问题意见的通知


  九、关于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我省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我省农村残疾人仍然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不高、就业层次低下、生活依赖性强、贫困问题突出等问题,部分残疾人群存在高残风险。建议:(1)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一是调整农村低保政策,提高残疾人补助标准;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大病救助政策;三是整合危房改造的资源,改善住房条件。(2)完善残疾学生助学制度。将“两免一补”政策扩大到高中阶段,在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大专院校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对农村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生给予优先照顾。(3)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就业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4)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关于插花贫困地区扶贫问题

  我省插花贫困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贫困人口多,脱贫能力弱;二是生存环境差,返贫因素多;三是生产条件差,人口素质低;四是发展差距大,扶贫投入少。建议:(1)提高认识,把插花贫困地区群众的脱贫作为和谐湖北、小康湖北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我省插花贫困地区的现实情况,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湖北、小康湖北的高度,切实增强帮扶插花贫困地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整合力量,形成全社会扶贫助贫的大格局。通过分批扶持、整合各部门资金、解决突出困难等形式,对集中连片的插花贫困区域,积极开展整乡推进、连片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探索插花扶贫新路子。(3)综合扶持,打牢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加强插花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化扶贫,实施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扶贫搬迁。(4)加大投入,制定有利于贫困地区造血机制形成的倾斜政策。一是加大对插花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投入;二是对插花贫困地区龙头加工企业、支柱产业项目,安排扶贫项目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予以扶持;三是动员组织民营企业到插花贫困地区投资,并给予税收优惠;四是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5)尊重实际,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有贫必扶、有困必帮;同时制定合理的退出机制,对经过长期扶持、经济社会已进入良性发展的地区,要摘去“贫困帽子”。(6)强化责任,建立反贫防贫的长效机制。将扶贫工作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分级负责,实行几个部门包一个地方及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与支持插花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尽快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插花扶贫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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