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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关于十二个社会建设问题意见的通知


  五、关于优化创业环境问题

  省委、省政府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十分重视,并将鼓励、支持创业作为实施积极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改善创业环境,全省上下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创业环境的因素。建议:(1)以思想解放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人文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体宣传创业光荣的理念,宣传党委政府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创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二是通过完善和创新有利于创业的机制,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三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支持和保护有利于创业的探索和实践。(2)以政策配套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政策环境。首先要建立创业促进就业政策运作高规格有权威的领导协调小组和顺畅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的配套政策体系,切实解决不适应和不匹配问题。(3)以破解融资难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金融环境。一是争取国家支持,用足国家政策;二是完善担保机制,用好银行贷款;三是规范民间金融,用活民间资金。(4)以完善法律法规和打黑除恶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法制环境。一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二是对一些过时的技术标准要尽快修改,对没有技术标准的要加快制定;三是要进一步打黑除恶。

  六、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立足本地实际,就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通过加强领导,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探索制定出台了一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稳步推进,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综合措施,建立了就业长效机制。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补偿标准低,被征地农民生活困难;二是文化素质偏低,被征地农民就业难;三是安置滞后,矛盾突出;四是地方政府承受财政压力较大。建议:(1)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性。立足本地实际,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好他们的具体问题,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使之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2)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3)建立科学的土地价值评估体系,完善补偿机制。在建立和完善农用地价值分等定级和农用地价值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参照城乡劳动力工资水平及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的基本需求,合理确定安置补偿标准。(4)探索多种途径,实施积极的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一是对已经基本上失去土地的农民降低门槛,转换身份,使之成为城镇居民并享有城镇居民待遇;二是在征用土地时,划留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和安置被征地农民;三是推行以土地换股权、以土地换项目、以土地换就业岗位,实现土地资源的保值增值。(5)千方百计促进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范围,提高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积极性。(6)加大被征用土地使用监管力度。省政府要自上而下对被征用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强硬措施对被征用土地价值流失状况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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