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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关于十二个社会建设问题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关于十二个社会建设问题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8〕72号)


省政府各部门:

  10月15日,李鸿忠省长在省政协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的情况报告》(鄂协厅〔2008〕108号)上批示:“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十二个问题,反映了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完善、解决和高度关注审视的重点问题。省政协的同志看到了关键、点中了要处,且见地、建议意见很有水平,请各位副省长认真研究,在具体分管工作中抓整改、抓加强、抓提高。请办公厅将十二点意见印发省政府各厅局研究、参照、落实。”现将《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关于十二个社会建设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关于十二个社会建设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问题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全省初步形成了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开展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基础性平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就业矛盾呈现多元化、集中化和复杂化趋势,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交织;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的高峰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加速期同时出现。建议:(1)结合当前就业工作需要,重新核定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2)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切实落实好人员和经费问题。(3)建立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所需资金从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建设、就业训练中心实训基地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4)成立创业指导中心,为隶属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可以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调剂,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实行“以钱养事”的办法予以解决。(5)以开发信息网络为重点,以“金保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以城市为中心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连通的信息网络系统,汇集和发布更多的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做好职业供求信息的监测分析,建立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大力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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