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向厅属(代管)单位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通知
(浙科党〔2008〕26号)
各厅属(代管)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厅属(代管)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厅党组《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科党〔2008〕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厅属(代管)单位派出七个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检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寿剑刚
成 员:法规处、计划处、活动办相关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科技报社、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组:
组 长:李凤英
成 员:监察室、机关党委、活动办相关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水利部质标所、水利部农电所、国家林业局竹子中心
第三组:
组 长:邱飞章
成 员:高新处、农村处、活动办相关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省计算所、省火炬中心、省能源研究所、省技术物理应用研究所、中国光电技术发展中心
第四组:
组 长:陈志军
成 员:产权局综合处、执法处、活动办相关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省科技干部培训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
第五组:
组 长:罗卫红
成 员:对外处、活动办相关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省基金办、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第六组:
组长:丁康生
成员:条财处、社发处、活动办相关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省微生物研究所、省科学器材公司、浙江大立科技公司
第七组:
组长:王宏理
成员:成果处、活动办相关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省科技开发中心、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
二、指导检查组主要职责
全面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帮助查找问题,研究破解办法;帮助落实整改,推动面上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当好党组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