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思路
1、示范区建设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探索解决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和自主创新与标准相结合两大问题,着力抓好技术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工作,切实把“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工作落到实处。
2、围绕示范区建设任务,选择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效节能、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科技和国防科技七大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主要抓手,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特色,重点突破,实现示范区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四、 总体目标
1、示范区内85%以上重点企业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标准化同步;
2、示范区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
3、示范区重点企业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比例达到25%;
4、示范区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比例达到10%;
5、示范区重点企业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5%;示范区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2%;
6、示范区内建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
7、示范区在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效节能、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科技和国防科技七大重点领域推进标准化创新工作,重点探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专利技术向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团体(企业联盟)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带动型的产业发展;
8、重点领域内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联盟自主创新标准比例到达20%;
9、示范区内力争有一项获“标准创新贡献奖”。
10、在示范区建立人才培训平台,设立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培训100名以上标准化工程师。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加强领导、重点突破(2008年9月-2008年12月)
1、成立以市质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青岛高新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相关处、有关区、市质监局分管领导、各园区管理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领导小组,加强示范区建设的领导协调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示范区总体目标实施的组织领导、业务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