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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年)》的通知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年)》的通知
(青质监标字〔2008〕167号)


各有关区、市质监(分)局,高新区各园区:
  2006年12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标委”)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落实国标委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和增强青岛高新区的综合竞争力,使青岛高新区成为全国标准化示范区和先进区,青岛市质监局、青岛市科技局和青岛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制定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年)》。
  现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年)》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方案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园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年)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标准的作用和地位日趋突出。标准是全球贸易的重要基础,以标准化手段为主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在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竞争成为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后又一种层次更深、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竞争形式,标准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基本要素。建设青岛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深化技术标准战略,是促进青岛高新区企业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对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迅速提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发展,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标准战略,按照青岛高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对高新区的定位要求,全面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以提高标准化工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中心,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努力提高青岛高新区标准总体水平和标准化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发展的环境, 提高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为目的的标准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中的重大作用,着力提升青岛高新区在国家、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地位,使高新区逐步实现“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化、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化、标准工作主体企业化、标准服务支撑平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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