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管材:给水管一般采用PE管、钢管、球墨铸铁管。对于长距离输水的大口径管道,且运输条件许可时可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材;对于地震损坏的灰口铸铁管、自应力混凝土管改造为PE管、钢管或球墨铸铁管;
9、水厂建设用地面积参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四)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1)原址重建排水设施,应结合排水现状和环境保护要求,确定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或截流式合流制,优先采用分流制;
(2)异地新建排水设施采用分流制。
2、雨水工程
(1)修复和重建时,应按先下游后上游、先泵站后管道的原则实施;
(2)重建管道走向调整时,应尽量避免设置在快车道下,避开上部完好设施;
(3)管道材质采用塑料管或钢筋混凝土管;
(4)管道接口采用柔性接口;
(5)对山区城镇,雨水工程应结合城镇防洪及道路雨水排除形式综合考虑;
(6)雨水管渠应按远期规划的流量建设,按现状水量复核。
3、污水工程
(1)城市设计污水量取平均日综合用水量的80~90%,镇70~75%;
(2)受损的污水处理厂以修复、加固和更换设备为主,原则上与原状一致,但应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优化;
(3)污水处理厂重建规模原则上与原状一致,工艺布置应根据原运行情况和场地进行重新设计;
(4)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结合城区和道路重建,把原有的合流系统改造为雨污分流系统;
(5)修复和重建时,应按先下游后上游、先泵站后管道的原则实施;
(6)更换管道材质原则上与现状管道一致,但对于水泥管、陶土管等,应更换为塑料管道或钢筋混凝土管道;
(7)重建管道走向调整时,应尽量避免设置在快车道下,避开上部完好设施;
(8)管道材质采用塑料管道或钢筋混凝土管道;
(9)管道采用柔性接口;
(10)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成都灾区、德阳灾区的什邡市、绵竹市、旌阳区、广汉市的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按《国家城镇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进行规划,其他灾区市县的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按一级B标准进行规划。按一级B标准设计的新建污水处理厂,预留达到一级A标准所需用地;
(11)污水处理设施与居民安置区或安置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小于300m;
(12)污水处理设施应在水源保护区之外,并考虑污水回用的需要,综合确定;
(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污泥的综合利用;
(14)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的用地规划参照《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中相关设施用地指标。
(五)燃气工程
异地迁建城镇根据供气需求建设新的燃气系统,气源一般采用管道天然气或瓶装液化石油气。
1、供气设施
(1)天然气门站和储配站
1)与相邻建筑物应遵守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安全防火距离。
2)具有良好的市政设施条件,运输方便。
3)应远离名胜古迹、游览地区和桥梁、铁路枢纽站、飞机场、导航站等重要设施。
4)在罐区一侧应尽量留有扩建的余地。
(2)液化石油气供储配备站
1)与相邻建筑物应遵守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安全防火距离。
2)具有良好的市政设施条件,运输方便。
3)应远离名胜古迹、游览地区和桥梁、铁路枢纽站、飞机场、导航站等重要设施。
4)在罐区一侧应尽量留有扩建的余地。
(3)液化石油气气化站与混气站
1)与相邻建筑物应遵守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安全防火距离。
2)具有良好的市政设施条件,运输方便。
3)应远离名胜古迹、游览地区和桥梁、铁路枢纽站、飞机场、导航站等重要设施。
4)在罐区一侧应尽量留有扩建的余地。
2、输配系统规划
管网依据损坏程度,区分修复区和重建区。
重建区管网应依据新气源确定管网压力等级,天然气选择中压A,混气选择中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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