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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着力构建三大平台。

  1.产业孵化平台。

  (1)在北部新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等打造互联网产业园区,重点建设两大中心:一是中小互联网企业孵化、认证中心;二是年营业额千万元以上的大型互联网企业研发中心。

  (2)在互联网企业相对集中的上清寺、两路口、石桥铺等地,打造“互联网产业街”,重点分类发展中小型互联网企业以及大中型互联网企业两类营销中心。

  (3)积极吸收北京市、上海市、大连市、杭州市、深圳市等地互联网园区发展经验,创建国家级互联网孵化示范园区。

  (4)实施互联网产业重大项目引进工程。重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来渝发展。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引进我国知名互联网企业,来渝建设其西部地区发展基地,重点吸引其将处理中心、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落户重庆;二是引进准备进入中国西部地区市场但尚未建立研发基地的国际互联网企业来渝发展,并与我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投融资平台。

  完善我市互联网产业投融资体系,制定互联网产业投融资鼓励政策,引导各种资本向互联网企业倾斜,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社会资金投向互联网产业,鼓励我市互联网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

  3.技术支撑平台。

  (1)鼓励网络运营商建设和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质量,提升我市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层级,提升互联网出口带宽,构建城市宽带无线网络。

  (2)加快建设重庆市互联网同城交换中心,打通各运营商网络互联互通瓶颈,提升IDC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同城交换速度,实现网间业务的互通共享,为业务跨网开放提供良好的基础网络环境。

  (四)建立健全六大机制。

  1.创新激励机制。

  (1)在我市互联网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中,每年扶持5―10家有突破性意义或者有市场前景的互联网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的互联网应用技术和服务手段,支持其做大做强。

  (2)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密切跟踪国内外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不断提高我市互联网产业的整体水平。

  (3)探索互联网信息应用服务的成功模式,支持、鼓励企业大胆尝试新技术、新业务,勇于创新,开拓信息网络服务业的新领域,满足用户个性化信息服务需求,推动互联网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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