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渝府发〔2008〕1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促进我市互联网产业与工业、农业和传统服务业的融合互动发展,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助推我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背景和意义
互联网产业是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手段的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信息传输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具有高增长、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特点,是现代服务业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产业。随着国际互联网产业发展规模日趋扩大,商业模式日益清晰,我国互联网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机遇期,以阿里巴巴、巨人、百度、盛大、携程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企业的成功,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其创新模式对传统产业的提升和思想观念的变革都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一)我市互联网产业的现状。
我市互联网产业也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比,在产业规模和内部结构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截至2007年,全市互联网产业规模仅约为6亿元,本地域名数量仅占全国1%,本地网站总数仅占全国1.1%。与先进地区互联网产业相比,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互联网产业的市场环境不够成熟,产业的成长缺乏有效的消费市场拉动;互联网企业规模偏小,竞争力弱,有全国影响力的少;互联网企业普遍技术储备薄弱,人才流失严重,缺乏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互联网产业投融资体系还不健全,资金短缺,制约了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社会对互联网的投入和价值缺少一个清晰的认识,政策支撑力度不够,产业发展规模与重庆直辖市的发展定位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二)加快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义。
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商品流通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有利于推动重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传统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互动,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三是有利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便民利民、扩大消费,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四是有利于促进社会思想文化交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为全面迈进信息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