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扶持基地重点企业发展。一是确定15家重点基地企业,重点进行培育;二是扶持尚德等重点企业建立国家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等,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帮助和鼓励企业创立各省级和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鼓励企业进行商标境外注册工作。(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外经局、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
(六)加快推进尚德光伏产业园、无锡风电科技产业园、江阴风电产业园建设。积极协调和支持尚德光伏产业园、无锡风电科技产业园、江阴风电产业园项目的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科研、生产和服务企业入园发展,加快形成以光伏和风能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单位:新区管委会、惠山区、市外经局)
(七)积极参与标准制定。鼓励产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取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的组织工作;引导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有关活动,取得国际标准制定权和话语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部门:无锡质监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无锡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协同,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整合资源,积极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坚持领导小组半年碰头、联络员季度交流的工作机制,针对基地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商、研究并进行具体推动,促进基地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营造良好环境。扎实落实各项鼓励政策,优先支持、重点保证基地企业申报省和国家的各项扶持资金,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土地、规划和建设部门按照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要求,做好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先安排重点建设用地,并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评估、审批、设备、原材料及产品通关、资格认定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基地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海关、国检等部门给予A、AA类企业优先申报、便捷通关、出口免验、快速验放全程聚焦式服务。
(三)加强学习调研,指导基地发展。成立“无锡国家新能源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现状研究”课题小组,借鉴其他先进基地的发展经验,完善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基地发展现状及基地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的调查和研究,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家和省层面关于促进企业出口发展和基地建设的政策,尽快提出促进基地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以及管理细则,指导基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