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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以建立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为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满足农民需求与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为重点,加大对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加快推进农村社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商品零售、文化娱乐、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养老托幼、体育健身等适应农民生活需要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乡村农业观光、生态旅游和家庭旅馆,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服务业转移,不断充实农村社会化服务力量。
  十、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服务业领域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进程,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业发展机制。

  加快服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领域。支持通信、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国有服务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业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

  推进服务领域的产业化、社会化。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增加市场供给。继续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培育服务领域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鼓励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相关产业化基地的作用,建立一批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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