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培育服务外包企业。加大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其做大做强。鼓励我省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企业或机构广泛开展合资合作,建立产业合作机制,形成大型服务外包企业、产业集团和策略联盟。加大对服务外包所需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扶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鼓励企业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
  五、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

  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改善金融环境,建设诚信龙江,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和支撑作用。

  --银行业。支持国有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深化改革,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完善农村银行业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鼓励和支持其他政策性、商业性银行机构重返和扩大农村金融市场,积极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地方商业银行通过资本重组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支持银行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创新业务品种,提高盈利能力。

  --证券期货业。完善推进企业上市的支持机制,推动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尽快实现境内外上市融资。积极推动省内上市企业改革重组,增强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做强做大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推动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市场发展。完善地方证券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发展壮大地方证券公司。加快发展期货业,发挥好期货市场对农业及资源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保险业。设立和引进区域性、专业化保险公司,建立结构优化、功能互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做大做强。以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为重点,积极发展满足群众需要的新产品、新业务。有效运用保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金融对外开放与合作。大力开展“金融招商”,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及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力争设立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丰富我省金融市场服务主体,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金融市场格局。积极参与区域性金融合作,加强与上海、北京等金融中心城市的对接,共享金融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金融生态环境。深入推进“诚信龙江”建设,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构建社会信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各种金融犯罪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金融企业权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