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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二、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一)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

  1、小学允许收费项目和标准。城市小学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每生每学年一至二年级为65元,三年级为95元,四至六年级为110元;作业本费(已免地区除外):每生每学年一至二年级为15元,三至六年级为20元;住宿生住宿费:农村学校自2009年起不再收取住宿费,城市学校住宿生住宿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元,严禁学校强制学生寄宿;伙食费: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合理伙食费,但不得强迫学生在校就餐。除上述项目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初中允许收费项目和标准。城市初中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每生每学年一年级为205元,二年级为180元,三年级为135元;作业本费(已免地区除外):每生每学年30元;住宿生住宿费:农村学校自2009年起不再收取住宿费,城市学校住宿生住宿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元,严禁学校强制学生寄宿;伙食费: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合理伙食费,但不得强迫学生在校就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报名费每生每次1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5元。除上述项目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普通高中允许收费项目和标准。学费:省级规范化高中(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规范化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公办高中择校生择校费:省级规范化高中(省重点高中)每生10000元燉3年,市级规范化高中每生9000元燉3年,普通高中每生8000元燉3年;住校生住宿费:普通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农村50元、城市70元,新建或改建的公寓化管理学生宿舍楼房间类别及住宿费标准,由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由市物价局逐校审批;伙食费: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合理伙食费,但不得强迫学生在校就餐;课本、作业本费:按定价或成本价收费;班费:每生每学期20元;取暖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校自行车看管费:城市每生每学期15元,农村每生每学期5元;电教教材费:每生每学期16元(只限列入省、市、县三级电化教育示范试点学校收取);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水平考试合格审定费:每生三年共计10元(一次性交纳);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每生每科5元;普通高校招生收费:高考报名费每生30元,考试费为综合科每生每科30元、其他科每生每科20元,报考艺术、体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费为每生90元(含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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