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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北部沿海畜牧业发展的规划建设意见》的通知

  (二)切实搞好优势畜产品生产。北部沿海地区畜牧业开发建设要走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路子,打造“潍北”区域品牌,确保总量不断扩张和质量不断提高。一是鼓励标准化生产。要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标准,积极培育名牌畜产品,对标准化生产实行“以奖代补”。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用地管理的意见》要求,将北部沿海地区开发用地纳入当地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优先安排标准化养殖用地,并一律按农业用地对待。加强畜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养殖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二是强化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畜产品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快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和检查。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逃检、漏检、制售假冒伪劣畜牧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三是支持畜牧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都要引导、扶持本地相关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向北部沿海地区发展。各级财政要增加畜牧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探索采取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解决养殖场户融资难的问题。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北部沿海地区畜牧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北部沿海地区畜牧业开发。推进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优势畜产品出口,支持发展畜产品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

  (三)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潍政发〔2007〕56号),重点加强乡镇(街办、社区)畜牧兽医管理站的建设与管理,整合现有资源,配强动物防疫和技术推广力量,配齐化验检测等设施设备,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继续加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质量,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基础工作,健全村级防疫员队伍,每村配1-2名防疫员,负责防疫、检疫及疫情上报工作。要落实误工补贴政策,确保动物疫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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