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和资金分配比例的通知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扩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受益面,提高农民参加积极性,有效解决家庭帐户资金沉淀过多的问题,提高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率,根据《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宁新农合发〔2008〕2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住院统筹的基础上同步开展门诊统筹,取消门诊家庭帐户,将农户每人100元总筹资中的25%用于门诊统筹基金,75%用于住院统筹基金。同时,对《中卫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卫政发〔2008〕56号)文件进行修订,将补偿模式由原“住院统筹加门诊家庭帐户模式”调整为“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