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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3.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完善。2008年底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全部实现规范化达标,村(居)及20名残疾职工以上的企业成立残疾人协会;到2011年全市60%的村(居)建立残疾人服务代表室,选聘专职委员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4.充分发挥各级肢残人、聋哑人、盲人协会和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的作用。各级残联给予活动经费保障,各类别协会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活动。
  5.残疾人就业公益服务岗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010年全市乡镇(街道)以上残联组织均配备残疾人专职干事,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残疾人公益服务岗。市、县区残联设立残疾人公益岗管理服务中心,为公益岗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
  (二)康复工作
  1.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指导站、康复训练室建设。2009年按1.8个村(居)配1名康复员的标准,全市聘用残疾人康复员1000名,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康复员补贴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2.整合社区(村居)卫生资源。2009-2011年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居)以基层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建设300处残疾人标准化康复室,每个康复室配备价值1万元的康复器材。
  3.拓展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功能。2009年底前改造建成一处集听力测试、盲人按摩,弱智儿童、“三瘫一截”(脑瘫、偏瘫、截瘫、截肢)残疾人系统康复训练、医疗服务、辅助器具供应为一体的综合性康复场所,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
  4.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市、县区残联要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中心城镇要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展销中心,为残疾人提供直接服务,2008年供应辅助器具品种90种以上,数量5000件以上;到2009年达到供应品种100种以上,数量8000件以上;聋儿监测率实现100%,有残余听力的助听器配戴率实现95%以上;每年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
  5.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2011年建成省级“白内障无障碍城市”。
  6.全面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09年底精神病患者检出率达到6‰以上、监护率95%以上、显好率80%以上、社会参与率6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0.02%以下。
  7.广饶、垦利、利津三县力争到2010年全部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标准。
  (三)特殊教育工作
  1.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教育工作,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举办规范化的特教幼儿园,提高残疾学龄前儿童入园率;市聋儿语训学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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