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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车站、机场等窗口单位环境整治。对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窗口单位的市容“六乱”现象和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完备垃圾箱、标志牌等各类设施,加强公厕管理,确保站容车貌整洁。加强服务管理,做到礼貌待客,服务快捷,排队购票,秩序良好。(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营区政府)
  (八)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结合当前开展的建筑工地专项治理活动,督导各建筑工地设置1.8米以上的刚性围挡,拆迁施工现场要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工地出口处地面实施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泥浆沉淀、工地排水等临时环卫设施。工地内部各类物料堆放整齐,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做到整洁有序。职工食堂、宿舍整洁卫生,防鼠、防蝇设施健全,厕所、洗浴间清洁。(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东营区政府)
  (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配套完善各类交通设施。对市区内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齐全、整洁、完好。对设置不合理、损坏陈旧、模糊不清的各类标志、标线进行更换和重新施划,确保中心城区信号灯亮灯率达到100%。保持交通整治的高压态势,完善网格化管理方案,严肃查处机动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行使、停车现象,查处酒后驾车、冲闯红灯、超速超载、违章调头、违章超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行人、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交通行为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的管理。继续在出租、公交行业中实施监督牌和挂牌上岗制度。出租车身内外清洁干净,驾驶员仪容整洁、用语文明,营运标志齐全,计价器完好,主动出具发票,无抢客、宰客、甩客、拒载现象发生,不随意停车、调头。公交车站站牌完好,车辆车况良好,设施齐全,报站清楚,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严厉打击“摩的”、“黑出租”等非法运营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营区政府)
  (十)交通干线两侧环境整治。集中规范清理交通干线两侧物料和垃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组织人力集中清理穿境的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其他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各类垃圾,对沿路堆放的砂石料进行规整,对沿路建设的旧物资收购站点严格管理,实行周边围挡,对无证经营的收购点予以取缔。严禁占用公路打场晒粮。结合“三网”绿化工程搞好道路两侧绿化。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以清理“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为突破口,重点解决主要街道两侧的“三堆”问题,合理确定堆放地点,集中堆放。对沿路建构筑物破损、脏污墙面进行修整和粉饰,全面清理村居内各类卫生死角。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模式,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继续实施“一池三改”工程,推广绿色能源进村入户。对交通主干道的路面进行修整,确保平整畅通,无明显破损、坑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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