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8〕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定义及等级划分
1.5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2.2 职责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启动条件
4.3 响应程序
4.4 信息处理
4.5 指挥和协调
4.6 现场处置
4.7 安全防护
4.8 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4.9 信息发布
4.10 善后处理
4.11 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 技术储备
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5.5 监督检查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6.2 预案解释部门
6.3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
1 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
2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是事故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日常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