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芜湖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08)

芜湖市人民政府令
(第35号)


  《芜湖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8月8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杨敬农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市容,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四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市的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对各区城市绿化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城市绿化管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区两级绿化管养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管理工作。
  政府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第五条 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领养、议建、共建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第六条 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以种植树木为主,坚持物种多样性,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养护与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城市绿化,并有权对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