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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株政发〔2008〕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质量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提高质量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现就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富民强市、“保二争一”的战略目标,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增长方式、应对市场竞争、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基础保障功能,把夯实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作为重要任务,着力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把促进经济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和谐作为根本宗旨;坚持市场主导,把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作为主要动力;坚持突出重点,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增强我市产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提高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治质,把严格执法监督、加快管理创新、提高监管效能作为改革方向;坚持科技先导,把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自主创新、完善质量技术基础作为提高质量的主要手段。

  (三)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面实现《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使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部分领域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体目标是:

  --主要产业企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支持和带动特色明显的电力机车、有色冶金、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服装、化工、轨道交通、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形成10个左右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品牌经济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形成5个主营收入过100亿,10个主营收入过50亿,产品在国内领先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和集团。

  --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主要工业产品有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在全国中上水平,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电子电器、高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与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源能源、生活消费、农业生产等领域的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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