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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意见的部门职责分工通知


  2.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文明办、卫生厅、团省委

  3.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生厅

  4.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建立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教育厅

  5.通过财政资助、勤工俭学、社会捐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团省委

  6.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生厅、团省委

  (八)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

  1.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优育设施条例》,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

  2.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

  (九)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

  工作任务:

  1.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2.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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