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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关于收回湖南株洲湘运集团天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天元区体育中心北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的决定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关于收回湖南株洲湘运集团天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天元区体育中心北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的决定
(株政发〔2008〕32号)


  本机关于2008年7月8日作出了《关于收回湖南株洲湘运集团天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天元区体育中心北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株政发〔2008〕22号),决定"协议收回湖南株洲湘运集团天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株洲大成运业有限公司)位于天元区体育中心北侧5.0878公顷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地块界址以原批准红线为准。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手续。"经审查,该决定内容不当,现予以撤销。将依法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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