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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分年度实施计划

  2007年到2010年,全市总项目数为181个。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列出分年度实施计划:2007年30个,已获批准,其中含山、和县各15个;2008年60个,已获批准,其中居巢、庐江、无为各20个;2009年58个,待批,其中居巢18个、庐江20个、无为20个;2010年33个,待批,其中含山16个、和县17个。(详见表一)

  对于2007年和2008年已确定的项目,各地要抓紧组织实施。各布点行政村要于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场地建设,逾期未完工或完工后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将取消项目资格。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于11月20日前对完工场地进行初检,并将初检合格的竣工场地照片(需与拟建场地照片有相同的参照物,两张照片能反映出在同一地点)材料上报省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厅,由省里进行审查、抽检。省体育局对场地验收合格的单位配送和安装器材,由中标方运输到指定地点并指导安装,项目单位负责安装健身器材所必须的水泥沙石及基础施工,器材安装于12月底前完成。2009年1月由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工程验收总结。

  表一:分年度实施计划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全市合计(181所)

30

60

58

33

居巢区(38所)

0

20

18

0

庐江县(40所)

0

20

20

0

无为县(40所)

0

20

20

0

含山县(31所)

15

0

0

16

和 县(32所)

15

0

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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