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沿河部门管理职责沿河单位、街道(乡、镇)、社区要配合做好内河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管理过境或相邻河段,并对所在河段实行“三包”:即包不向河道弃倒废物、废液,包不侵占河道,包不损坏内河设施。
四、明确任务,积极推进内河建设管理工作
(一)完善专项规划。由市城管局会同市规划部门开展城区内河水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城区内河水系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区河道整治规划为依据,以保护江南水乡特色为基本出发点,理顺内河河网体系,充分发挥河网水系在城市排涝、景观构成、人文休闲、通航运输等方面的功能,为内河建设管理奠定基础。加强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做到治理与建设、开发与保护、长短与远近相结合,做到一次到位、分步实施。城区内河水系专项规划,应当确定每条内河的功能和技术标准,划定河道规划蓝线。规划保留的内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填埋。不得在规划线内新建与河道利用、管理无关的构、建筑物。沿河建筑应按规范留足与规划线的间距。规划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二)取缔内河养殖。内河禁止渔业养殖和畜禽养殖。已有的渔业和畜禽养殖,由属地政府会同渔业、农业等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合理补偿、禁止养殖的要求,采取一次性补偿,永久性取缔的方式,收回水面养殖使用证,取缔各类养殖,减少对内河水体的污染。
(三)加强水质管理。要加大对内河水质的监控力度,禁止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内河。污染城区内河的企业要限期搬迁。雨污不分的管道要实施截污纳管工程。要根据水位、水质变化,合理补充和更换内河水体。积极开展中水入河研究,使中水成为城区内河动态水源。
(四)加强水体调控。根据河网水系分布和水体现状,进一步完善市内河日常调水和应急调度方案,健全内河调水管理机制,保持内河水位,确保防洪排涝安全。实施经常性调水,维持内河水体必要的流动性。加快完善区域调水设施建设,推进节点河道沟通、拓宽、疏浚工作。
(五)加强设施管理。内河设施主要包括规划线内河床、水域、河坎、堤岸、沿河栏杆、河道泵站、矸闸和沿河绿化、景观建筑、航运建筑、河道管涵、截污井、水体净化设施等设施与水体。要制定完善各项设施的维护标准和管理规范,并按标准进行规范化维护、保养和管理。加强内河现状调查,对内河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全面建立“一河一卡”档案。加强内河日常保洁工作,建立健全水面漂浮物清捞制度。
(六)开展景观建设。要建设景观河道,绿化、美化内河的景观环境,使之成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住宅小区的分布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根据内河周边的具体情况,按照景美、境亮、廊阔的建设目标,规划建设景观设施和休闲设施,加强服务管理,打造亲水宜人的市民公园。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实施内河周边亮化美化工程,使其成为城市环境的一大亮点。景观河道、市民公园等建设要突出重点,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建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