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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研发储备项目库管理意见的通知


  评估主要内容:

  1.建设必要性:技术领域的当前和长期市场价值评价,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评价。

  2.项目研发的基础条件: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比重(1000万元以上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应占70%以上)、科研开发与产业化工作情况、特色和持续发展能力、市场需求、技术开发、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等。

  3.方案可行性:目标任务合理性与可行性、发展思路与经营计划可行性、建设方案可行性、运行机制合理性。

  各县区、市直及中省直各单位要组织相应的专家队伍,对项目进行研发包装评估。各专家评估组进行审核评估后,提出审核评估意见,对通过审核评估的项目由市项目办负责收入全市研发储备项目库,其余进入县区、市直项目库,实行上下分工、统一运用的系统管理体系。

  (二)建档跟踪

  对进入市级项目库的入库项目建立档案,在项目建设的研发包装、签约落地、计划开工、新开工、续建、投产等各阶段进行全程跟踪。

  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项目办实行专门联络管理。设立1名联络跟踪协调员和1名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全程跟踪。专家从我市专家库中进行选择,联络员在市、县区、市直及中省直各单位项目工作人员队伍中产生。

  (三)动态管理

  对市研发储备项目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在阜新市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监测项目库中项目的进展程度。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剔除;对连续两年未签约的项目进行重新审核评估,经修改完善并通过审核评估的项目重新入库,否则予以剔除。项目库中每年保留200个左右项目。

  (四)推介运用

  已进入市研发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将做为全市招商引资及争取国家、省和市重点支持的优先项目。

  四、项目考核

  对各县区、市直及中省直各单位入库项目的考核将按《中共阜新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08年“突破阜新”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阜委办发〔2008〕11号)执行。

  考核内容: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当年进入市、县区项目库且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并已进入推介阶段的项目。

  考核方法:审验研发包装项目的可研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商业计划书等。根据阜委办发〔2008〕11号文件对各单位下达的年初计划考核各单位完成的进度及质量,并提出评估意见。以是否签约落地、项目招商开工作为项目研发包装质量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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