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淮政〔2008〕67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增长中不确定因素增多,全市经济运行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贯彻落实好《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皖政〔2008〕89号),继续保持全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迅速与省政府相关部门衔接,在项目申报、转移支付、政府采购、建设用地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支持。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派出工作组进驻企业,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面临困难较多的重点企业,要采取领导牵头、扶优限劣、一企一策等办法,实施特殊扶持政策。
三、扩大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市财政安排资金由2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
四、扩大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市财政安排资金由1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重点用于中小企业项目贴息、补助。
五、为减轻我市中小工业企业的负担,对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正常生产并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中小工业企业,针对现有征收标准,政府给予2元/平方米的补助。
六、扩大政府性担保资金规模,市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今年年底前由3000万元增加到6600万元,明年上半年增加到1亿元。鼓励县区政府对其出资的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份额。积极与省担保集团合作,放大担保倍数,降低担保风险,壮大担保实力。
七、将退城进区企业预付款比例由40%提高到55%,缓解退城进区企业资金压力。
八、强化金融支持,市政府金融办要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贷款展期、债务重组、提供临时性解困资金等方式予以帮助,采取贸易融资、票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以企业联保、应收账款质押等灵活方式,尽最大可能满足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探讨农村物权抵押贷款的方式方法。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探索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尝试建立工业园区特色支行。继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建立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