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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监系统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工作的通知

  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优势整合,以增强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实行品牌的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设计包装和统一广告宣传。通过两三年的努力,逐步建成一批,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龙头,形成产、供、销产业链,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成为区域性经济支柱产业。
  五、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打假和保护力度
  各级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严厉查处侵权违法行为。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日常执法打假工作当中,同开展各项执法打假工作结合起来,严厉打击生产印制假标识、假包装物的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尤其是冒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名、厂址的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他人质量标识,以及标识内容与标准规定不符的行为;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日常执法检查,组织地理标志保护产 品参加“名牌进名店”活动,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防止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产品混入市场。
  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积极与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生产企业联手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为企业提供服务。要狠抓源头,将假冒侵权行为消灭在生产加工行为发生地,切断侵权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途径。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当地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做到“五不放过”。并按照《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该类涉嫌犯罪案件。
  六、积极开展质监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进一步健全认证认可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促进认证认可领域知识产权的创建,推动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要认真鉴定在认证认可领域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项目与内容,加强认证认可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认证认可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转化、使用和保护制度。
  以信息安全认证技术为重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质监系统在信息安全认证技术上的特色和特长,在信息安全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为我国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七、落实必要的保障条件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各级质监部门要把知识产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落实《纲要》的牵头部门、办事机构和责任人,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合理安排,统筹兼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实用培训,将重点内容培训与普及性培训相结合,重点开展地理标志、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执法监督、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等内容的培训,在全系统树立起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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