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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继续推进节能降耗服务活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能源计量技术人员开展备案管理和技术培训,帮助重点耗能企业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计量检测装置,提高能源计量检测水平。组织专家指导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建立测量管理体系,继续开展对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工作,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保证节能降耗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7.加强能源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省内电 能表、煤气表、水表、大型衡器等能源计量器具生产厂家持续保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促进其加强新型能源计量器具的研究与开发,提高能源计量器具产品质量。
  三、大力抓好特种设备节能降耗工作
  8.开展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对全省在用工业锅炉的能效状况进行普查,选择有代表性的锅炉进行热工测试,并对普查和测试结果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全省工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报告。
  9.完善节能型锅炉的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江西省节能型锅炉导向目录》、《江西省节能型锅炉鉴定评审管理规定》。开展锅炉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对不符合我省锅炉能效标准要求的不允许投入制造;对新产品样机进行能效测试,对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不允许投入批量生产。
  10.强化工业锅炉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根据国务院工作安排,重点开展“三个万”节能工程,即按省局贯彻国家质检总局指导意见提出的《江西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贯彻意见》,指导企业开展100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组织实施1000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完成对2000名司炉工和2000名水质分析人员的节能知识培训。
  11. 积极探索高耗能特种设备耗能规律和推广节能技术的应用。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研究探索换热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耗能规律和节能技术,积极宣传和实施国家颁布的新规程、新标准,为全面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加强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统计与分析,并及时上报相关的地方规定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推动节能认证及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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