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137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已经2008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流通环节传播,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现状
嘉峪关市农贸市场现有家禽经销商21户,家禽宰杀区和销售区混在一起,没有实行物理隔离。经营户采取的是“现宰现售”模式,生产加工方式简单落后,禽肉产品无法正常检疫检验。待宰家禽存放场所通风不畅,经营户没有必要的消毒工具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家禽笼具和宰杀器具消毒不到位。经营户无冷藏设备,宰杀加工后的禽肉无法冷冻处理。宰杀场所分散,不便于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家禽经营区和其它农产品区没有隔离,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场经营环境和市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清理整顿家禽经营场所,使现有经营户到家禽定点屠宰厂集中宰杀,实行家禽经营与其它经营区隔离。完善市场禽类准入,进入市场和餐饮单位的禽肉产品,须持有动检部门和屠宰企业的禽类标识和出厂合格证。建立溯源体系,市场管理部门和餐饮单位对销售和使用的禽肉产品如实记录,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三、工作职责和措施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实现家禽定点屠宰,保证禽肉产品安全。发布全市家禽实行定点屠宰公告,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按方案职责分工开始清理整顿,保证家禽定点屠宰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