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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应急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应急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领导,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防止含三聚氰胺奶粉对我市婴幼儿健康造成新的危害,根据《兰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兰政办发(2005 )175号),成立兰州市应急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
  杨志武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周丽宁 市政府副市长
  魏志乐 市政府副市长
  余海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俊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
  韦青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新农村办主任 
  成 员:
  杨广增 市民政局局长
  陈卫东 市财政局局长
  黄大功 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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