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新增2008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8]78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精神,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及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符合A类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认定为2008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书条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同时向参保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